中国钢铁工业协会19日举行2009年理事(扩大)会议,会议原则通过了《钢铁行业规范国内钢材市场秩序自律公约》,以避免国内钢材价格大起大落,维护国内钢材市场的相对稳定。
这份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公约》规定,钢铁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,坚持没有合同不组织生产的经营原则。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,生产企业应主动通过调控产量、优化品种结构、增减库存等措施促进供需平衡,避免盲目的价格竞争。
《公约》要求钢铁生产企业在市场平稳情况下坚持产品售价不低于完全成本;市场需求减少、库存大量增加、销售困难情况下,要坚持低于制造成本不销售,坚决杜绝“保值销售”等不正当竞争行为,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。
《公约》要求钢铁生产企业与贸易企业建立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。贸易企业要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,不搞恶性竞争,提倡与钢铁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。
《公约》要求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和网络。钢铁企业要加强市场开拓和销售渠道建设,减少中间环节,努力提高直供产品比例;规范企业分公司和贸易流通企业的销售行为;完善企业内部销售考核体系,把产品产销率与产品利润率一起考核;加强企业加工配送和贸易代理制等现代物流体制建设,培育现代市场物流体系。同时,要加强和巩固出口产品销售渠道和网络,为稳定国内市场创造条件。
《公约》规定,对违反《公约》的行为,钢铁协会要及时给予制止和协调。对违约单位将根据违约危害情况,分别实行违约企业通报批评、行业内部通报、社会公开通报、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,依法查处并给予处罚。
近年来,我国钢材销售市场秩序比较混乱,从事钢材销售的中间商多达十多万家,但没有可以左右市场的中间商;同时,钢厂大多没有与最终用户联系起来,不能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。这种混乱的钢材市场秩序加剧了钢材价格波动风险,影响了我国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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