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改委近日披露,其已发放了2012年度第一批煤炭出口配额,为1800万吨,同比持平,但较2010年首批煤炭出口配额下降29.5%。
此前公布的海关总署数据显示,中国前11月煤炭出口量同比降21.22%至1385万吨,其中11月出口量仅94万吨。从单月出口量数据来看,除了3月份同比增加1.3%之外,其他10个月同比均有下滑;其中6-10月份,同比下滑幅度分别为13.69%、16.18%、17.53%、19.68%、20.78%。
国家发改委、商务部和海关总署2004年联合制定了《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》,开始对煤炭出口实行配额管理,2004年当年下发煤炭出口配额8000万吨,此后煤炭出口配额整体上呈下降趋势,2010全年仅下发煤炭出口配额2550万吨,全年煤炭实际出口降至1903万吨;2011年煤炭出口配额虽然有所回升,但也只有3800万吨,实际煤炭出口数量同比或降。
此外,2004年1月1日开始,我国煤炭出口退税率由13%下调至11%;2005年5月1日,出口退税率进一步下调至8%;2006年9月15日正式取消煤炭出口退税;2006年11月1日开始,对炼焦煤出口征收5%的出口暂定关税;2008年8月20日开始,对所有煤种征收10%的出口暂定关税。